崇德书院关于做好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1-11   浏览:15

崇德书院:

为检验创新成果、凝练创新心得、营造创新氛围,学校决定近期对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我院按照以下步骤开展此项工作:

一、启动结题,项目组向学部(院系)提交结题材料(含如下几项):

1.《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2.《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

3.《研究报告》(含选题背景、实施进程、成果内容、创新点、成果应用情况、研究心得等);

4.项目展板。具体要求及样稿参看附件3。

上述4种材料请按《本科生研究成果汇编要求(试行)》(附件4)的要求编写、装订和递交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给办公室114处。

二、审查结题材料:学部(院系)对学生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参与结题答辩的项目须完整提交上述4种材料,缺少者不予答辩。学部(院系)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安排结题答辩,答辩老师从院系科创工作小组及导师团中产生,人数一般为3-5人。请院系科创负责老师在答辩前将答辩安排表(附件7)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参与部分院系的结题工作。

三、各学部(院系)组织答辩:答辩人应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需准备PPT),答辩内容包括项目介绍(时间为5分钟,重点介绍研究思路、内容和创新点)和专家提问两部分。答辩专家根据评审指标(见附件5)打分,并按照“优良中差”确定最终答辩结果,验收结果为“优”的比例为项目的10%,验收结果为“差”的项目视为不合格。答辩组还应对项目进行发展性评价,含“是否有进一步研究潜力”“是否能进行成果转化”两项指标,学校将根据评价结果,创设条件进一步深化学生的科研创新活动。

请各学部(院系)安排答辩秘书将各答辩专家对项目的《项目结题答辩评分表(答辩专家)》(附件5)分别汇总至项目《结题申请书》的“八、答辩记录”里。

四、汇总提交结题结果,总结工作。各学部(院系)在答辩评审结束后将学生项目的所有结题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及项目验收结果(附件6)(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提交教务处,《项目结题答辩评分表(答辩专家)》原始材料不用提交。结题工作结束后,各学部(院系)还应召开会议,探讨相关问题,将经验和改进方法传达到相关师生,以利于提升科创工作。

注意事项:

1.结题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月7日,请各位负责人按时完成。

2.对未按期结题或者没有通过结题答辩的研究项目,将视为研究工作失败,以“课题终止”处理,学校将收回相关经费。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时间、推迟结题的项目,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院系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最多可延期半年。项目验收通过后,学校另行拨付项目经费。

3.结题验收结束后,若要开取“结题证明”,可联系教务处綦老师。

4各位负责人要对结题材料做好备份,含参与结项的所有相关材料(包括结题申请书、经费决算表、研究报告、项目展板4项内容)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以备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