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进行。为确保我省研招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考试期间,各书院要重点加强学生的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学生,必须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并给学务部进行备案。
另外,同学们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慎帮助他人有偿或无偿解答问题,避免未知状态下涉入助考舞弊等违法活动中。凡是参与助考、替考等作弊行为的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参与考试作弊的学生,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