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4年新乡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01   浏览:91

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推动《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十四五”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新乡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稳步实施,积极推进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实施专利转移转化,促进新乡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现决定举办2024年新乡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以下简称“新高赛”)。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报名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1。

一、大赛主题

汇聚高价值专利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时间

2024年5月-2024年6月

三、参赛规则

(一)参赛项目要求

1.本届大赛所有参赛项目按照企业营收情况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分组依据如下:

2023年度企业营收<5000万元为初创组参赛项目;

2023年度企业营收≥5000万元为成长组参赛项目;

高校院所参赛项目列入初创组,参赛主体不能为多个企业联合参赛或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参赛。

2.参赛项目应当是具有至少一项有效的发明专利或市场价值潜力较大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创新项目,参赛项目若拥有多件专利的,应明确其中一件专利为参赛核心专利。

3.参赛项目的核心专利应当是2019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在有效期内且无权属争议。

4.参赛项目所属专利技术领域应以新乡市主导产业为主,其中鼓励河南省28条重点产业链链上企业参赛。

5.企业参赛的项目要有实际落地转化实施的前景,并可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6.获得过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赛。

(二)参赛(主体)团队要求

1.参赛主体必须与项目参赛核心专利的权利人(之一)一致。如果参赛核心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参赛主体须为第一权利人,且参赛事项应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参赛主体须为新乡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且经营正常。

2.参赛团队成员必须是参赛主体的在职员工,报名成功后,若参赛主体发生成员变更,应报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更换。大赛中上场答辩的人员,必须是已报名的参赛团队成员。

3.同一企业(含其权属子公司)报名参赛项目不得超过3个,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受报名数量限制,但是各项目之间不得有关联。

4.出现明显非正常专利申请现象的参赛主体,取消其获奖资格。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参赛主体于2024年5月15日前按要求组织报名材料,材料须包含参赛承诺书、参赛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等,胶装成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部。签章齐全的电子版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二)初赛

初赛采取“专家审评”形式开展,每组评前15名。本阶段满分100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每组进入该阶段的参赛项目进行书面审评,并给予每个项目一定分值,选出得分前 15 的项目入围决赛。   

(三)决赛暨颁奖典礼

本赛程采取“项目路演+答辩互动+评委打分”模式开展。

1.项目路演:重点展示和讲解参赛项目的技术方案及产品,阐述参赛专利的技术先进性、技术成熟度、技术发展趋势、专利的撰写质量、专利是否已转化落地实施及未来市场竞争力及战略规划、布局等。

2.答辩互动:由评委与参赛队伍进行互动交流。首先由评委对路演项目中的技术、市场、战略等内容进行提问,路演项目的参赛主体进行答辩。

3.评委打分:根据参赛队伍的解答与项目的实际情况,由专家给出最终分数,根据分数高低最终决出10个优秀项目,按照分值大小排名,分别决出一、二、三等奖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