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学生提供锻炼平台,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助理管理办法(修订)》,现决定开展2014至2015学年学生助理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岗位介绍
学生助理是由我校学生会大学生服务中心直接管理的校级学生干部群体,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配备。各行政管理部门配备A类、B类学生助理共两名,其中B类学生助理最多一名。主要任务是协助聘用部门办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学生助理分A、B两类:A类学生助理学年末按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进行加分(以最终考核成绩为准);B类学生助理需通过学院贫困生认定(注:大一新生需有贫困生证明),每月发放工作津贴200元(以最终考核成绩为准),不再予以加分。
二、报名条件
本次招聘在校生均可报名,要求如下:
(一)遵守校规校纪,品德端正,无考试作弊和违纪现象;
(二)关心书院各项管理工作,具有参与书院管理的积极性,奉献意识较强;
(三)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觉悟,热爱助理工作,工作态度端正,办事认真细致、踏实肯干;
(五)学生在竞聘学生助理岗位前没有不及格课程;
(六)能独立自主地开展各类活动,密切联系全校同学;
(七)大一新生报名B类学生助理的需有贫困生证明;
(八)擅长网络、公文写作等方面者优先;
(九)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5日-2014年11月6日
上午11:00-13:00
下午17:00-18:30。
四、报名流程
打印并如实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助理申请表》(见附件一),上交到学生助理招新服务台。
五、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助理申请表》(见附件一),由辅导员、书院、社团活动中心审核后确定申报资格。
(二)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校学生会大学生服务中心发送通知并组织进行第一轮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平原新区餐厅西侧小广场,新乡校区三公寓门口学生助理招新服务台海报);
2、通过第一轮面试的学生,由大学生服务中心负责人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第二轮面试工作;
3、通过最终面试人员将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后确定正式上岗人员名单并将任用名单进行公示;
4、通过试用期后按1:1的比例安排人员上岗,剩余人员将作为储备人才。
(三)培训与试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由校学生会大学生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培训并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即为正式上岗。
(四)颁发聘书
通过试用的人员将正式上岗,由校学生会颁发加盖团委公章的聘书。
六、学生助理的管理及考核
(一)学生助理属于学生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学生干部的身份进行考核和管理,经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挂牌上岗;
(二)学生助理采取聘用制,每届聘期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合格者继续留任,不合格者淘汰;
(三)各聘用单位制定明确的学生助理工作职责和工作量,核定量化标准,以便于开展考核工作;
(四)学生助理的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其中优秀档次占10%;考核优秀、合格的助理经原聘用单位申请,学生事物发展部审核后可继续聘任;
(五)学生助理的开会、培训的签到情况及会场纪律,此项占最终考核成绩的30%;
(六)部门负责老师对学生助理的工作情况依照相关调查问卷进行评价并打分,此项占最终考核成绩的70%。
七、奖罚
(一)A类学生助理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加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分。B类学生助理由学院统一发放工作津贴,不再加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分,津贴每人每月200元,试用期期间暂不发放,试用期满合格后补发,试用期满不合格,视考核情况减半发放或不发放;
(二)正式聘用工作一年后,A、B类学生助理奖励以最终考核为准, 视考核情况确定奖罚;
(三)学生助理在职期间因个人原因中途辞职,根据情况A类学生助理综合素质测评不再进行加分,B类学生助理将取消津贴发放(特殊原因需提前说明);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助理予以调整或解除职务,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情形给予处分:
1、工作态度不端正、经常缺勤缺岗或不服从管理的;
2、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
3、违反保密纪律的;
4、违反学院纪律的;
5、考试违纪、作弊或成绩不及格的;
6、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
7、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助理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