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展示全院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我院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推动团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奖励条例》(院学【2013】22号)、《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为保证评选制度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特成立评审组。
组 长:徐 超
副组长:王 飞 尚千红
组 员:书院辅导员、书院学生会代表、书院学生事务听证委员会代表
一、评选对象
本细则的评选对象为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学生;专科一年级、二年级;专升本一年级;
五好红旗团支部:本科一、二、三学生;专科一、二年级;专升本一年级;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专科二年级。
二、评选细则
(一)五好红旗团支部
1.团员青年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支部班子健全,凝聚力强,富有感召力。
3.严格按照“推优”程序,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做好支部宣传工作,宣传效果好。
5.青年志愿者活动正常,成效明显。
6.围绕提高团员青年素质,经常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形式多样。
7.协同班委会,加强班级管理,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8.支部成员凡是有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能评选。
9.2015年下学期考试不及格人数不超过支部人数的20%。
10.2013级、2014级班级2014-2015学年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分(占30%);15级不进行本项量化。
11. 2015年下学期考试成绩(占30%)。
12.书院学生会组成评审小组,对每个团支部从2015年9月份到2016年3月31日的日常表现从查课、查寝、活动出勤率等方面进行评分(占20%)。
13.班级荣誉加分(占20%)
活动、竞赛获国家级奖项10分,省部级8分,市级5分,校级3分,书院级2分,各级别荣誉本班团体获奖,则加一次团体分;个人获奖,按照人次累加;
奖学金按照人次累加,国家奖学金10分,国家励志奖学金8分;驼人、学院综合奖学金一等6分,二等4分,三等2分;
学风督查2015-216学年历次之和小于1%,3分;小于2%,2分,小于3%,1分;
四级通过率(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以截图为准,小于10%,1分,小于15%,2分,小于20%,3分,小于30%,4分,小于40%,5分;
六级通过率(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以截图为准,小于10%,2分,小于15%,4分,小于20%,6分,小于30%,8分,小于40%,10分。
14.根据量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获奖团支部名单。
15.团总支汇总之后对材料进行审核,2013级、2014级团支部进行统一排序;2015级单独进行排序。
16.2013级、2014级团支部取最终得分的前4名;2015级取排序后前2名。
2013-2014级五好红旗团支部评审表
团支部 | 综测得分30% | 考试成绩30% | 学生会20% | 班级荣誉20% | 总分 |
2015级五好红旗团支部评审表
团支部 | 考试成绩30% | 学生会20% | 班级荣誉20% | 总分 |
(二)优秀团员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积极要求进步。
2.热爱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4.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成绩突出。
5.团员民主评议反映好,深受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6.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等各类活动的团员。
7.2014-201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前30%,2015下学期期末成绩前30%。
8.2015-2016学年没有学校、书院任何纪律处分;无迟到旷课记录;无挂科。
9.按时交纳团费
10.2013级、2014级班级2014-2015学年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占40%)。
11.2015年下学期考试成绩(占40%)
12.民主评议(占20%)
由团支部随机抽取10名同学、班干部组成测评小组,对候选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每个方面最高分5分,总分最高分20分,对候选人的打分要体现出区别,最小差额0.5分。
13.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按照名额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优秀团员评审表
团支部 | 综测得分40% | 考试成绩40% | 民主评议20% | 总分 |
(三)优秀团干部
1.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积极负责,作风扎实;
2.积极组织开展团的活动,成绩突出,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强;
3.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切实关心团员青年的利益,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合理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6.2014-201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前50%,2015下学期期末成绩前50%;
7. 按时交纳团费;
8.2015-2016学年没有学校、书院任何纪律处分;无迟到旷课记录;无挂科;
9.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总分40%);
10.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平均成绩(占总分30%);
11.进行民主评议(占总分20%)
由团支部随机抽取10名同学组成测评小组,对候选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每个方面最高分5分,总分最高分20分,对候选人的打分要体现出区别,最小差额0.5分;
12.辅导员评分(占总分10%)
班级活动:主要组织者2分;次要组织者1分;参与者0.5分(可累加);
班级获奖: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5分,校级3分,书院及2分(可累加);
13.量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按照名额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优秀团干部评审表
姓名 | 综合测评40% | 考试成绩30% | 民主评议20% | 辅导员10% | 总分 |
三、注意事项
1.辅导员对申请人员、团支部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发生错误,则取消该生、团支部评选资格。
2.对于弄虚作假、虚报事迹材料者,依据学校、书院相关文件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评选资格。
3.本次评选公示期为3天,有异议到崇德书院办公室115进行反应。
4.本细则所有表格以excel表格为准。
5.本细则自制定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崇德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