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新乡医学院“陈泽民 贾岭达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6]14号),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现开展2016-2017学年“陈泽民 贾岭达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成立以书院书记为组长的书院评选工作组,负责奖学金评选管理及规则制定相关工作,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长:徐超
副组长:杨翠苹
成员:赵鹏尚千红李庆中王鹏杨全民
张晟烨赵超建王晗蒋家政张 弛
韩鹤
二、参评条件:
1. 参评学生须是我院二年级以上在校生。
2. 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或本年级学生的前20%。
3. 2015-2016学年无必修课不合格情况。
4. 2015-2016学年至今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5. 获得过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和驼人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审程序:
1.各班根据评选条件初选符合要求学生候选人名单。根据21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对候选人进行量化排名。
2.书院工作组审核候选人材料,无误后候选人填写《“陈泽民 贾岭达奖学金”获奖登记表》。
3.经班级初选、各书院审核材料并公示候选人名单,书院填写《“陈泽民贾玲达奖学金”书院候选人名单》向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择优推荐 “陈泽民 贾岭达奖学金”候选人。
4.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审核书院候选人材料,对拟获奖人名单全院公示,征询意见,接受监督。
5.报经院务会同意后,评选结果及时上报新乡医学院。
四、有关要求
1. 书院做好“陈泽民 贾岭达奖学金”评选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全体学生会议和张贴“陈泽民 贾岭达奖学金”评选办法等,确保每位学生了解评选办法,为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氛围。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班级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3.凡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已获评者,除追回其奖助学金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四、时间安排
5月15日——5月17日,根据通知要求开展“陈泽民 贾岭达奖学金”宣传,推荐候选人,公示结果。
5月18日上午,书院向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报送《“陈泽民贾岭达奖学金”获奖登记表》、《“陈泽民 贾岭达奖学金”书院候选人名单》,并将《“陈泽民 贾岭达奖学金”书院候选人名单》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5月19日——22日,将学院拟获奖名单进行全院公示。
5月22日下午,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将候选人名单及材料报送至新乡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