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确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框架,有效协调了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关系,消除了原先存在的民法通则与有关单行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规范了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已经顺利完成。2017年4月18日,崇德书院第一党支部召开本次政治理论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的相关理论与指导,促进培养与实现中国梦。
会议上,支部书记赵超建提出:“要自觉接受、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少先队改革和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会议上,学生代表发言:“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更加希望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法律保护,这是制定民法典的群众基础。”
赵超建老师说:“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律理应是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我国民法总则所采取的以民事权利为轴心的结构体系,完全是中国式的,对大陆法系传统民法总则的编制方法作出了大胆的超越和革新,鲜明地反映了我国民法典对中国本土元素的高度重视。”
我国自己的法律文化传统必然会成为立法者和参与民法典制定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人员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到既体现中华法律思想、又与民法基本原则相一致。随着民法典分则各编修订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国一定能成功编纂出民法典,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