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2018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我书院自行组织开展,评选办法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我书院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和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2017-2018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
二、参评学生
我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三、参评要求:
学生2017—2018学年必修课无挂科,校级以上无违纪情况(包括学风督查)
四、名额及金额
评选名额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总获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5% 以内,具体标准如下:
一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2%,每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
二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5%,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
三等综合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8%,每生每学年奖励600元。
五、日程安排
11月2日-14日,组织学生学习了解学校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申报综合奖学金(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申请)。
11月15日-21日,我书院审核申请学生评选资格,根据名额确定综合奖学金各等级候选人并在书院范围内公示。19日下午16点,向张力珂老师处提交《候选人名单》一式2份(附件1)、《综合奖学金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2),同时提交“候选人名单”exce表格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崇德书院辅导员办公室张力珂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782939297@qq.com。
六、相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2.凡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已获评者,除追回其奖学金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