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第九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豫社科联字〔2018〕34号)和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牧野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新发〔2017〕30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乡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思想方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全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推动我市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成长,不断提升在全国和全省的影响和地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评选组织
评选工作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科联有关领导组成的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设在市社科联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出优秀青年社科专家15名。
三、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成果突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2010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含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
(一)在社会科学工作中成绩显著,其成果作为主持人获得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一等奖或2项(含2项)以上二等奖;
(二)业绩突出,被县处级(含县处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三)在公开期刊或省级以上报纸发表3篇(含3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四)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五)主持并完成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社会科学项目,且该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六)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在社会科学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由县(市、区)委宣传部理论科负责报送;各高校由校科研处负责;市直单位由人事部门负责;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推荐的人选,除有社科类社会组织意见外,还要有本人所在单位意见。
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五、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会议审定的办法。具体程序为: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新乡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申报推荐表》,并附本人研究成果原件,报所在单位审查。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报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
(三)专家评审。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会议审定。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定评选结果。
六、专业组设置
本届评选设哲政、经管、历史、文教4个专业组。
七、申报材料
(一)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二份;
(二)报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式二份(含报刊封面、目录);
(三)其他佐证材料(身份证、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申报时由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二份;
(四)《新乡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申报推荐表》一式二份,由申报推荐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推荐表可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八、奖励办法
(一)授予“新乡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对荣获称号者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重点介绍其业绩;
(三)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列入新乡市委组织部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
(五)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
九、申报时间
本次评审请各申报推荐单位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市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73—3056208;联系人:杜明超,余如健;电子信箱:xxsskl@163.com;邮编:453000。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12层新乡市社科联1215室。邮编:453000。
详情请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