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9〕138 号)精神,现将开展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1.推荐对象: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入选者可不占指标推荐。
获得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2.推荐名额:各单位可推荐1名教师。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 45 周岁(含)以下。
三、选拔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3月21日-3月26日)
个人对照条件向所在院(系、部)申报,并登录http://dtr.haedu.cn/进入“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注册、上报个人信息、准备相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3月27日-3月28日)
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学院分配名额,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材料报送(3月29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将推荐人选材料于3月29日16点前报送科研部。
(四)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分配名额,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
四、报送材料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一式 2 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 500 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 余篇”、“近20 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2.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 1 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 1500 字以内,纸质版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3.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 1 套。
4.推荐人选 2014 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1 套。另附清单 1 份(样式见附件 1),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5.2014 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1套。另附清单 1 份(样式见附件 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6.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 型纸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9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部门。
五、材料报送安排和地点
地点:平原校区行政楼三楼科研部办公室
联系人:董天宇
联系电话:0373-737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