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教育部科技类学风建设办公室连续致函省教育厅,反映我省11所高校、52名教师的61篇论文涉嫌违背科研诚信行为。这些论文涉嫌虚构国外作者、实验数据造假、论文内容出现虚假数学公式,问题论文之间频繁相互引用、抄袭等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论文涉嫌造假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产生了恶劣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涉事单位要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和《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等文件要求,尽快启动调查程序,坚持学术评议、行政调查两条线,从专业角度逐篇开展学术评议,扎实做好证据收集、事实核查、处理建议等各项工作。对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各单位处理意见等材料务于2020年7月27日前按照教育部科技类学风建设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报送科研部(一式四份)。同时,涉事单位要举一反三,严加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二、各院系、书院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引以为戒,以案促改,主动开展自查工作,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做好科技活动的全流程诚信管理。
各单位8月5日前,将学习材料(学习内容和相关支撑材料)和自查学习总结(每个单位报送一份)电子版报送科研部。
联系人:曾老师 邮箱:sqxyk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