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班级: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委《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严格落实《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确保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有序进行,结合书院实际,现将2024年上半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党支部团员总数的3%进行分配。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
(二)入党动机端正,已向所在基层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1个月以上。
(三)经过群团组织推优。学生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
(四)党员推荐。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附件4)
(五)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学习成绩优良,工作积极,遵纪守法,有一定群众基础,2023年下半年至今无任何处分、挂科现象(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
(六)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较好,能积极参加学校、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师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具体要求
(一)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要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及时登记在册,在10日内指派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家庭等基本情况,掌握思想动态,提出明确要求和努力方向。
(二)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审定工作。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员推荐、团内推优、党支部研究确定、党总支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要按照附件1量化指标做好量化测评和名单公示工作。
(三)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把思想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两学三吸纳四必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吸纳参加学习研讨、吸纳参加主题活动、吸纳参加组织生活,中央、省委出台重大决策部署时必谈,发生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时必谈,进入培养发展的重要关口时必谈,发现思想疑虑时必谈),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自觉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已的言行。培养联系人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
四、材料报送
群团组织推优表的原件(附件2)、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附件4)、入党申请书、党组织谈话记录存到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
公示情况截图(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崇德书院党总支入党积极分子选拔量化表》(附件3)、《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附件5)电子版,于2024年3月18日前报送书院党务专干。
为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委组织部和党总支将全程对各党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教育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组织严密、过程规范。
监督反馈渠道:联系电话13523240850 13938710201
崇德书院党总支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崇德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量化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考察点) | 评分标准 |
一、思想政治(40分) | 1.参加理论政策、时事政治、校纪校规等学习情况;(10分) | 1.按时参加班团各项集体和自学类学习实践活动,每学期学习次数≥24次,作为组织者(10分) 2.按时参加班团各项集体和自学类学习实践活动,每学期学习次数≥24次,作为参与者(8分) 3.按时参加班团各项集体和自学类学习实践活动,每学期学习次数≥20次(5分) 4.不能按时参加班团各项集体和自学类学习实践活动,每学期学习次数小于20次(0分) |
2.入党申请书书写情况;(15分) | 1.书写规范,内容全面,根据新党章新思想,联系自身实际,认识深刻,态度端正,无错误(15分); 2.书写较规范,内容全面,根据新党章新思想,联系自身实际,认识深刻,态度端正,有1-2处错误(10分); 3.书写较规范,内容较全面,根据新党章新思想,态度端正,有3-4处错误(5分); 4.书写不规范,错误较多(0-4分)。 | |
3.汇报思想情况(15分) | 1.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按时递交纸质思想汇报,根据新党章新思想,结合自身实际,认识深刻,书写规范(15分) 2.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按时递交纸质思想汇报,结合自身实际,认识较深刻,书写规范(10) 3.按时递交思想汇报,认识较深刻,书写规范(5分) 4.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口头进行思想汇报(2分) 5.不能按时递交思想汇报,认识一般,书写不规范(1分) | |
二、学习成绩(20分) | 4.考试课平均成绩(20分) | 本项得分由考评对象上学年考试课平均成绩进行折合,折合公式为:本项得分=考试课平均成绩×20%。 |
三、工作能力(20分) | 5.学生综合测评: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实践与创新能力。(15分) | 根据考评对象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能力素养部分B项得分进行折合,折合公式:本项得分=综测B项成绩×15%。 |
6.群众满意度测评(5分) | 根据考评对象所在班级的群众满意度打分情况,极差0.25分 | |
四、日常表现(20分) | 6.积极参加各类理论学习培训(3分) | 1.成为校级或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并完成培养计划,取得结业证书(3分) 2.成为校级或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1分) |
7.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分) | 根据学生志愿服务时长情况进行得分,按时长从高到低,0.5分极差。 | |
8.为书院做出特殊贡献(5分) | 1.个人或作为集体带头人在国家级、省级竞赛、活动中获得相应的表彰或荣誉(5分) 2.个人或作为集体带头人在市级竞赛、活动中获得相应的表彰或荣誉(4分) 3.个人或作为集体带头人在校级竞赛、活动中获得相应的表彰或荣誉(3分) 4.个人或作为集体带头人在书院级竞赛、活动中获得相应的表彰或荣誉(2分) 5.积极参加书院的各类竞赛、活动,未获得表彰获荣誉(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