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的规定,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可向原申贷高校申请办理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现就开展2025年度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对象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豫北医学院(原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展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
9月30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填写信息时,新贷款到期日期不变,新贴息截止日期为原贴息截止日期加上新学制(即××年6月30日)。
(二)提交材料
9月30日(含当日)前,将《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表》(见附件)、研究生(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寄送至学校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厅。
三、注意事项
各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并着重提醒学生注意以下几点:
(一)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报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法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手续如未办理成功,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
(二)《展期申请表》个人信息部分应由本人认真填写(电子填写打印,签名按指印),要确保相关信息的正确性,发现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申请表中“考入学校意见”和“原所在学校意见”由高校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籍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并在通知书复印件背面注明新的高校代码。
(三)10月下旬,办理成功的学生信息将通过学务部官网公示,请及时关注。
(四)为确保申请材料及时送达,建议学生使用EMS或顺丰邮寄。寄(送)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15号豫北医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厅杨老师,联系电话:0373-735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