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和学校党员发展工作安排,为切实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发展质量,决定举办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党员发展对象的选拔
(一)总体要求
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充分考虑党员的数量,年龄结构,文化水平结构等因素,坚持发展党员的标准,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并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
2、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成绩优良,无违纪现象,上学期各门学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群众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三)综合量化考评
列入考评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组织,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员发展对象综合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量化评分。量化指标包含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能力、日常表现和群众基础五个方面。入党动机和政治理论考试、支部量化考核、民意测评由党支部自行组织。其中,入党动机和政治理论素质考试试卷、成绩须提交党总支,党总支整理后上交党务办公室复核。
(四)具体要求
1、严格落实党员发展计划。各党支部、各班级要严格按照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进行考评,做到发展党员质量为先。
2、严格执行考评标准。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考评办法》实施综合量化考评,确保党员发展优中选优。
3、严格党员发展对象考察。对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要突出先进性、纯洁性,着重看其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是否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4、严格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各党支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对象选拔工作,严格执行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
5、落实党员发展“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员发展对象综合量化评分标准》(附件二)进行量化考评,将测评结果上报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批,做好会议记录;通过网站、微信群、QQ群、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对量化分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
请各党支部于11月1日17点前将《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员发展对象量化测评表》报送给书院党务专干。
投诉电话:13938710201、13523240850、0373-7431549。
二、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经一年以上的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成绩合格,经党组织考察,已经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11月3日-7日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1、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分组研讨、自学、实践活动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理论学习由党总支自行安排时间集中学习,不少于14学时,学习内容主要为上级党委提供的党课录制视频。
2、分组研讨由各党总支自行组织安排。分组讨论每一位培训学员至少开展2次讨论活动,每次讨论时间不少于2学时,讨论要分组进行,讨论内容自定。
3、由于疫情防控要求,社会实践活动就近安排,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参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展览馆》,平原校区所有学员于11月5日12点15分在智行书院门口集合。
4、自学内容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双落实。
2、严肃纪律,确保实效。严格考勤,严肃纪律,保证学员要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考核无故缺课一次以上者,延期发展,重新培训。请假时间累计超过6个学时以上及无故旷课者取消培训资格。
(五)相关材料报送和考核办法
1、培训开班前发送的电子版材料。
请于11月2日前将《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员发展对象量化测评表》报送至党务专干。
2、培训结束后材料的归档。培训结束后,各位学员与11月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将每位学员的培训心得(不少于1500字,手写)的电子照片整理到word文件中,每个文件命名格式为“XXX党总支+学员姓名”,及培训心得纸质版。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电子版及盖章后的纸质版。
3、结业考核办法。此次结业考试时间为11月8日12:15分-13:45分,由学校党委统一命题,各书院自行组织集中考试,教职工学员在行政楼三楼学术报告厅集中进行考试。
结业考核包括理论测试、培训考勤、分组研讨、学习心得和社会实践活动五部分内容,其中测试成绩占50%,考勤情况占10%,研讨情况占10%,学习心得占10%,社会实践活动占20%。考核合格者将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员发展对象综合量化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