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2〕72号)文件要求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与奖励办法》(院学〔2017〕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现对我校2022年校级、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2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与奖励办法》(院学〔2017〕6号)及以下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完成规定学分,学业成绩优异,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实习考核无不合格现象且表现突出,得到实习单位肯定;
4.身体健康,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或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在校期间,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或者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和社会产生较大影响者,经申报审批后可直接授予该称号。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2〕72号)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同等条件下,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抗击暴雨洪灾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三.评选比例
各书院评选分配名额数详见附件6。
四、评选原则
(一)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
(二)排名原则:按照在校期间历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进行专业内排名。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与申报
各书院通知应届毕业生自主申报,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依据排名情况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审批表(申请校级填写附件2,省级填写附件3),如符合条件人员未能按期申报,则按排名顺延。
(二)监督审查
学务部负责历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荣誉及实习情况的审核,并组织相关单位对评选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教务部负责学习成绩的审核,体育部负责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的审核,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全程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公示报批
监督审查完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务会批准,其中评选出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六、时间安排
1.3月28日-4月2日各书院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审批表(校级填写附件2,省级填写附件3),并公示推荐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4月2日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五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按照附件1中的顺序,每个学生建立一个文件夹,以学生姓名+学号命名文件夹将该生校级及以上的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12420095@qq.com,纸质版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加盖书院公章后报送至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3.4月2日-4月6日 学务部汇总推荐人选并全校公示;
4.4月7日-4月9日 上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
5.4月9日-4月12日 上报院务会审批;
6.4月13日-4月15日 向河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材料。
七、评选要求
(一)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二)各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
(三)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补选。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在毕业前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不及格课程,将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以上材料的电子数据及文本表格务必按要求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各书院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5名电子版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个人照片+事迹),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八、待遇及表彰
(一)被评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二)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优先推荐。
4.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内标注“河南省 2022年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联系人:刘波帆 张琳琦 电话:0373-7375116
监督电话:0373-7375538 0373-7375672
监督信箱:sqjjjc@126.com
附件4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docx
附件5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docx
备注:附件4、5只统计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