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崇德书院省级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工作已经完成,现对评选结果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25日-4月28日。
评选结果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限为三天,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自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提出。
崇德书院团总支监督电话:18739249888
崇德书院邮箱:cdsy@sqmc.edu.cn
校团委监督电话:0373-7375780
团委邮箱:sqtw3831882@163.com
2022年4月省级学生干部个人、集体量化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