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新乡医学院团委工作安排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奖励条例》(院学[2013]2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书院开展2016-2017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五好红旗团支部
1.团员青年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支部班子健全,凝聚力强,富有感召力。
3.严格按照“推优”程序,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做好支部宣传工作,宣传效果好。
5.青年志愿者活动正常,成效明显。
6.围绕提高团员青年素质,经常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形式多样。
7.协同班委会,加强班级管理,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8.支部成员凡是有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能评选。
9.2016年下学期考试不及格人数不超过支部人数的20%。
(二)优秀团员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积极要求进步。
2.热爱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4.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成绩突出。
5.团员民主评议反映好,深受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6.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等各类活动的团员。
7.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前30%,2016下学期期末成绩前30%。
(三)优秀团干部
1.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积极负责,作风扎实。
2.积极组织开展团的活动,成绩突出,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强。
3.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切实关心团员青年的利益,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合理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6.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前50%,2016下学期期末成绩前50%。
二、评选细则
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书院成立评审组:
组长:徐超
组员:李庆忠万建苗王鹏杨全民赵超建
赵鹏张晟烨尚千红李雅琳王晗韩鹤
(二)各辅导员老师、团支部根据评选细则对申报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形成推荐名单报评审组,评审组结合书院学生会对各团支部考核材料进行筛选审核,审核通过后书院公示不少于3天。
(三)公示无异议的初审结果报学院团委。团委对各单位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员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党委审批。
四、评选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对拟申报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必须书面征得党支部同意后方可上报书院评审组。评审组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团委、党委批准。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按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书院团总支制定评选细则和评选流程并公示,各团支部按照流程进行。
(三)各团支部要通过评选工作认真总结成绩,找出差距,研究制定改进团的各项工作的具体目标与措施,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增强凝聚力。
(四)五好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需填写相应登记表(双面打印),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各团支部按要求评选结束后按类别汇总名单,同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4月1日12:00之前报送杨全民处,总名单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上报材料
1、基层党支部请示(党支部书记签字纸质版,电子版)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纸质版、电子版)
3、评选材料(照片、会议记录、各团支部公示照片、电子版)
4、改进团工作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纸质版、电子版)
5、民主评议安排表(电子版)
6、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审得分表(excel表格)
7、新乡医学院五好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附件1 崇德书院2015-2016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细则.docx